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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衛生局公布中元節食品抽驗結果 1件豆干不合格

彰化縣衛生局公布中元節食品抽驗結果 1件豆干不合格

發佈日期:2018/08/2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80821 17:48:33)為維護民眾中元節食品衛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近日針對轄內傳統市場攤商、素食商行、大賣場、超市、雜貨店及傳統餅店製售之中元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共抽驗牲禮、芋粿、紅龜粿、素三牲、鳳眼糕、素加工品、豆製品及蜜餞產品等共計抽驗41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規定外色素、殺菌劑、漂白劑及微生物等項目,檢驗結果1件「豆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標準:不得檢出)不合格,違規率2.4%(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不合格產品除立即令業者不得販售外,已於第一時間移請來源廠商所轄雲林縣衛生局進行追查及處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過氧化氫為准用殺菌劑,雖然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民眾若是吃入過氧化氫殘留過多的食物,可能發生噁心、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衛生局建議民眾在購買豆乾產品時,可優先選擇低溫冷藏之產品,並於烹煮時打開鍋蓋,讓殘留之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或隨水蒸氣揮發,以降低過氧化氫殘留。



衛生局也呼籲,民眾在選購粿糕餅等祭祀用食品時,應選擇商譽良好之店家,並注意其製作環境衛生及工作人員之個人衛生習慣,可優先購買完整包裝產品,並注意包裝是否有破損,標示是否完整,注意有效日期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色澤過於鮮豔、非自然原色之產品;另於祭拜時須注意保存,避免陽光直射或曝曬過久,以免產品變質,祭拜後之食品,應盡早食用完畢,熟食食品應確實複熱再食用,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衛生局將持續執行各類食品衛生安全之把關工作,以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
https://n.yam.com/Article/201808211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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