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
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
發佈日期:2017/10/25
1. 為落實食安五環政策,重建生產管理,提升業者衛生管理能力,衛生福利部於106年9月29日預告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等五類食品業、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與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類別及修訂其相關辦法。本次共計預告訂定或修正10項法規命令草案、同時廢止2項原公告草案。
2. 本次預告意見評論期至106年11月28日止,相關草案預告公告內容、簡表說明及Q&A問答集(草案)等訊息,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www.fda.gov.tw)「公告資訊」>「本署公告」或「本署新聞」之「食安五環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衛福部預告擴大實施HACCP及導入食品專業人員」新聞稿網頁查詢。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