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小站FacebookPlurk樂天返回首頁聯絡我們網站導覽
內頁上方
最新消息
icon 首頁icon最新消息icon食安新制!11項調味劑、著色劑 添加限量趨嚴管理

食安新制!11項調味劑、著色劑 添加限量趨嚴管理

食安新制!11項調味劑、著色劑 添加限量趨嚴管理

發佈日期:2018/11/24

▲食藥署預告修正乳酸鈉等11項標準,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食安又有新制!食藥署今(22)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決定與國際間近期變動的標準一致,一口氣修正11項調味劑、著色劑的標準,不但把別名、外觀、濃度及用途一一列出,部分用量更限縮趨嚴。

食藥署最新預告修正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包括:乳酸鈉、乳酸鈉液、磷酸二氫鈉、磷酸二氫鈉(無水)、海藻酸鈉、反丁烯二酸一鈉、食用紅色六號、無水氯化鈣、六水氯化鈣、脂肪酸甘油酯及低亞硫酸鈉等項目。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此次修正主要是配合近期國際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的標準變動,讓國內標準與國際一致,也把上述食品添加物的別名、外觀、濃度、用途以及通用編號一起納入,讓規範更加全面化。

修正後標準更嚴格,廖家鼎說,像乳酸鈉和乳酸鈉液、磷酸二氫鈉以及磷酸二氫鈉(無水)在修正後,用量便合併計算,以乳酸鈉和乳酸鈉液為例,過去可容許各別計算為每公斤3公克以下,未來則合併計算,標準更加嚴格,對民眾健康保障也更正面。

廖家鼎指出,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若預告期間外界沒有太大意見,最快明年第一季就可以上路。

食藥署強調,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的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3到30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9%A3%9F%E5%AE%89%E6%96%B0%E5%88%B6-11%E9%A0%85%E8%AA%BF%E5%91%B3%E5%8A%91-%E8%91%97%E8%89%B2%E5%8A%91-%E6%B7%BB%E5%8A%A0%E9%99%90%E9%87%8F%E8%B6%A8%E5%9A%B4%E7%AE%A1%E7%90%86-025151971.html

回列表 回上頁
Copyright ©2010 呈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一路二段64號 / 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二段252巷71弄77號
Tel: +886-3-3646800 Fax: +886-3-3641605 E-mail: CkService@cafe2000.com.tw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