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
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
發佈日期:2017/11/28
隨著工業技術蓬勃發展,塑膠產業擴及各項民生用品。塑膠材料具有質輕、強度高、物理抵抗性強、阻氣性優異等特性,除日常生活用品之外,也大量應用於與食品接觸之器具、容器或包裝,國內民眾使用相當頻繁,如餐具、水壺、微波盒等。依據我國現行之衛生規範,市面上販售或餐飲業者所使用的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均應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其中包括溶出試驗及材質試驗之限量標準,此外,為提供消費者完整塑膠產品資訊,經衛福部公告之塑膠類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以及重複性使用之水壺(杯)、奶瓶、餐盒(含保鮮盒)、盤、碗、碟等,亦應標示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原產地、淨(容、數)重、製造日期、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等內容,使消費者安心購買、正確使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宣導手冊「不可不問的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100問」,內有常見對塑膠類食品容器問題的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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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集集鎮衛生所(https://www.ntshb.gov.tw/bureau_6/information/index.aspx?aid=313&infoid=3732)
2.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